新能源汽车改造工程(三亚支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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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8 17: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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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车讯 三亚市是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综合类试点城市中唯一一个非省会城市,为高效推动换电试点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三亚市制定《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建设方案》,将要打造全国新能源汽车换电示范应用场景样板工程,基于换电车辆推广目标,合理规划全市换电站布局,构建“充换互补、协同发展”的站桩空间布局。

主要目标

1.开展换电示范应用。以社会运营领域为突破口,聚焦“公务、巡游、网约、租赁、物流”等应用场景,打造三亚换电车辆推广样板工程,试点期内换电车辆推广4500辆,其中社会运营领域3500辆,私人领域1000辆。试点期后社会运营领域换电车辆规模优势逐步凸显,私人领域对换电车辆认知度大幅提升,具备规模推广的基础条件。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期内换电站建设完成25座,其中2022年建成10座,2023年建成15座。构建与全市交通运力相契合的充换电服务网络体系,充换电服务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3.优化产业生态。积极引入换电产业链相关主体,完善二手车交易、二手电池交易、电池梯次利用、电池储能工程化等管理规则制度,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4.加强换电技术研发。积极布局换电产业下游应用技术体系,鼓励政企学研开展换电技术联合攻关,通过对不同换电技术路线进行推广验证,寻找适合海南高热、高湿环境的新能源汽车换电方式,为下一阶段全域换电模式推广奠定坚实的基础。

5.健全标准体系。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加快推动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方面标准实践应用,鼓励地方、团体标准先行先试。

6.加强监测管理。研究制定省市平台联动的解决方案,加强对换电模式下车辆和换电站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全市“充换电一张网”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7.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省市政策衔接,探索财税政策与非财税政策互补的激励形式,强化换电政策保障支持力度。

工作任务

(一)加快各领域换电车辆推广应用

试点期内,结合三亚不同类型车辆营运特点,通过“规模推广、特色应用、示范运营、带动辐射”等方式,明确三亚各类换电适宜车辆的推广模式和路径,总结形成先进的换电推广经验。

1.公务车辆领域。试点期内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换新能源换电车型比例不低于年度更换比例的30%。

2.巡游出租车领域。充分发挥换电巡游出租车“项目制”批量推广优势,形成规模示范效应,试点期内新增及更换的换电版巡游出租车车型比例不低于年度总更换比例的80%。

3.网约车、租赁车领域。加快网约车和租赁车合规化进程,新增及更换的换电版网约车年度推广比例不低于年度新能源网约车推广比例的20%;新增及更换的换电版租赁车推广比例不低于年度新能源租赁车推广比例的50%。

4.物流车领域。鼓励全市新增及更换的轻微型物流车和中重卡优先采用换电车型,试点期内合计制定200辆推广目标,落地几个特色示范项目,打造全市换电模式推广多元发展生态。

5.私人消费领域。通过联合经销商举办推介活动、组织集中开展换电车辆销售培训、大型车展积极展示换电车型的多种方式,不断提升私人消费者对换电车辆的认可度,试点期内实现私人领域累计推广1000辆的目标。

(二)强化换电站建设保障

充分考虑主干交通线路、交通枢纽和知名旅游景点布局,规划全市换电站建设;通过强化换电站政策支持力度,给予换电站用地政策支持,简化项目报批流程,明确换电站建设标准,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换电建设运营等方式,高质量完成换电站建设目标。

1.结合全市旅游资源,规划换电站建设明星线路。立足三亚市主体功能区、旅游景点和主干道路交通体系,充分考虑三亚市人口密度、经济密度及车流密度因素特征,统筹全市旅游资源分布及未来3-5年交通运力发展情况,合理开展换电站建设选址规划,力争两年试点期完成25座换电站建设目标,规划一条旅游景观与换电特色融合的明星线路。

2.给予换电站建设用地保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统筹考虑充换电站用地,保障各类具有明确需求的车辆换电设施建设用地需求;鼓励换电运营企业与加油加气站合建换电站,将合建换电站的建设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同时将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针对存量、电力增容困难且有换电需求的场区,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换电设施建设用地。

3.简化换电站项目报备流程。对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建设项目由换电设施建设企业向项目所在市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办理流程按照《海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执行,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换电站设施雨棚、换电站水箱、卫生间、饮水区等作为附属设施,与换电站建设一并报批。需要备案的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由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凭与业主或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申请项目备案。

4.做好换电站验收工作。参照国家及省级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标准,明确对换电站选址、供电系统、换电站用充电机、换电站电池更换系统、换电站监控系统等重要系统的验收要求,采取文件验收+场站现场验收等恰当方式,对全市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新能源汽车换电站组织专项验收。

5.换电站供电管理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将换电站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换电保障能力,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同时对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资源予以保障。加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力度,通过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研究出台换电站接网的具体规定,建立快速简易报装流程、容缺受理制度和限时审批结办制度,为电力接入提供便利条件。

6.鼓励优质社会资本参与换电建设运营。鼓励整车、换电设施服务运营、出行服务等企业开展合作,促进换电服务专业化发展;鼓励企业有效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先支持兼容多品牌、光伏储能、充换电一体化的共享换电站建设;建立换电运营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完善退出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全市换电站运营高质量发展。

(三)延展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生态

充分发挥换电模式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的赋能,谋划引入“电池银行”,积极探索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换电车辆后市场流通、车网互动等商业模式应用,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1.鼓励开展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吸引具有规模化梯次回收利用能力的“白名单”企业布点三亚,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作为退役动力电池利用产业发展的引导资金,重点用于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示范性项目建设和要素支持。研究制定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补贴方案,具体补贴细则另行制定。

2.谋划引入“电池银行”。积极对接省厅主管部门,结合我市试点建设实际需求,联合换电市场主体谋划引入“电池银行”,并按相关引入政策给予奖励;充分挖掘社会资本潜力,探索通过省市财政、政府产投基金、国企入股等形式,给予电池银行必要支持并明确资本结构;商业银行基于“电池银行”市场主体初期投资额,提供一定额度的金融授信,给予专属贷款利率优惠。

3.保障换电车辆后市场流通环节的合规使用。在换电车辆年检、二手车流通、车辆报废等环节,针对换电车辆一致性检查,满足被检车辆装载电池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监测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综合溯源平台核查合格要求,不追求必须符合整车公告电池序列号,允许换电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灵活配置电池容量;允许换电车辆年检过程中对车身和电池安全性进行分离检查;换电车型报废后,允许将不含电池的车身进行单独报废处理。

4.完善运营环境,探索换电基础设施参与电网互动。鼓励换电运营企业和电力企业建立紧密战略合作关系,研究换电基础设施参与电网调节的互动方案;引导换电基础设施与电力系统协调发展,推动换电站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实现换电站与电网高效互动。

5.强化宣传推广力度,打破认知局限。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传播、线下宣讲、展览展示、活动赛事、会议论坛等途径,广泛宣传换电汽车技术、产品及政策,逐步提升消费者认可度。加强舆论监督,对损害消费者利益、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研发创新和技术推广,健全地方标准体系

以提升换电产品的兼容性、安全性、便捷性和经济性为目标,积极布局换电产业下游应用技术体系;主动配合省级部门,加快推动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标准实践应用,打破换电技术跨品牌、跨车型应用壁垒,使换电电池包真正能够在不同车企、不同换电站、不同用户之间互通互换。

1.鼓励政企学研开展换电技术联合攻关。鼓励三亚市高等院校、本地注册换电相关企业、行业第三方研究机构围绕换电共性技术和适用于我市换电模式发展的专项技术研发开展联合攻关;对试点期内组织开展换电技术专项课题研发的相关主体,给予不超过课题总研发经费50%的经费支持,单个课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加强三亚换电技术成果输出。鼓励三亚市高等院校、本地注册企业输出换电技术研究成果。对试点期内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换电技术专利,根据专利申请类别(外观设计申请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发明专利专利、授权),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10000元现金奖励;对试点期内成功投录工程索引类(The Engineering Index)/科学引文索引类(Scientific Citation Index)以及更高水平的学术论文项目团队,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最高10000元)现金奖励。年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

3.鼓励换电标准先行先试,推动换电运营互联互通。积极配合省级部门,鼓励换电地方、团体标准在我市先行先试,做好三亚市换电行业从试点到社会普及化应用专业技术审核程序的统筹规划,加快推动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统一标准实践应用,有序推动全市换电服务网络互联互通。

(五)加强换电运营监测管理

统筹换电车辆和换电站运营信息管理,推动政企数据互联互通;强化换电模式安全监管,明确车企、电池制造企业、换电运营企业和消费者各方安全责任界定归属,避免权责不清产生纠纷;落实换电模式推广评估考核,形成换电模式推广有效抓手。

1.统筹换电运营信息管理。强化政企沟通,由市科工信局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将全市新能源换电汽车及换电站运营信息全部纳入省级平台管理,实现对换电车辆行驶状态、车辆信息、用户管理、换电站安全运营、用电总量、价格管理和流通管理的实时管控,市财政按年度给予一定运营维护资金支持。

2.强化换电站运营安全监管。明确换电安全责任主体,按照“所有权经营权归谁,安全责任就归谁”的原则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加强换电站运营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换电运营公司每月开展换电设施安全自查工作,相关监管责任部门制定事故预警和紧急处置应急预案,各区人民政府承担起主体监管责任,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落实换电模式推广成效评估。由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换电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专班办公室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分解细化换电试点推进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以年度为单位编制换电模式推广实施成效评估报告,总结年度推广经验不足,合理修订下一年度工作推广任务目标。

(六)强化政策支持

加强省市政策衔接,探索财税政策与非财税政策互补的激励形式,强化换电政策保障支持力度,高质量推动换电试点城市建设步伐。

1.给予重点示范项目奖励。执行《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琼工信汽车〔2021〕195号)奖励要求,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成功申报重点应用领域的巡游出租车和中重卡换电示范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400万奖励,鼓励全市符合条件的换电巡游出租车和中重卡示范应用项目积极申报省级奖励。

2.给予换电站建设补贴。执行《海南省支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琼发改能源函〔2021〕513号)和《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琼工信汽车〔2021〕195号)奖补标准,对三亚市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通过验收且接入省级平台监管的换电站,一次性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15%的建设补贴,补贴资金由省市1:1比例配套承担。2023年换电站补贴标准调整根据省相关政策执行。

3.给予换电车辆补能差价补贴。考虑换电模式推广初期车辆补能成本较高,对试点期内在海南省购买并在三亚市首次注册登记的换电版新能源车辆的实际使用者,除省级充电费用补贴外,单车额外给予6000元换电补能差价补贴;对2022年9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购置并达成补贴要求的换电车辆用户,补贴标准按《三亚市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增长的行动方案》执行。

4.给予换电模式推广金融支持。开发“车电分离”销售模式下的消费信贷和保险服务业务;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及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根据营运公司信用水平导入专属的银行授信,向换电运营企业提供电池抵押贷款服务,并给予专属贷款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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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业有没有“一生饮奶建议”?我们帮大家搜集了一圈(文末可投票)

过去两年,整个汽车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而进入到2020年,新冠疫情无疑是雪上加霜,使得原本就处在低迷期的车市再遭重创,已有多家市场研究机构对2020年的中国车市继续做出了悲观的判断,这种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市场的深度调整和洗牌。

一方面,根据中汽协的销量数据显示,在月销量连续下行21个月后,今年4月国内汽车产销终于又实现环比、同比双增长。但在国内车市回暖的背后,却是“马太效应”的愈发显现,未来又会呈现怎样的发展态势?

另一方面,面对更加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以及消费、经济、政策和能源结构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汽车相关企业又该如何迎接新的挑战?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已经开幕,未来,如何面对疫情蔓延下全球动荡的不确定因素、全国的经济发展将如何定调、汽车产业将在经济发展中处于怎样的位置,都是业界关心的问题。

今天上午公布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今年汽车界两会代表、委员都在关注哪些领域,又提了哪些建设性意见呢?

为此我们整理了代表们已经公开的议案建议和提案,涉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中国品牌向上、交通管理、区域产业发展等内容,大家看看有哪些是你最关心的。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

全国人大代表,长安汽车总裁朱华荣在《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国新能源汽车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中提出,应审视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重新制定新能源汽车的计划量,研究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宏观调控机制,规范新能源发展;完善双积分政策可操作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要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激发消费动力;要继续加大对使用新能源车的鼓励,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强力推动公共用车、公务用车全面新能源化,构建公务用车出行平台。

全国政协委员,北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在《以产融结合新模式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行稳致远》中建议:政府主导创建动力电池产业引导基金,对全产业链进行创新金融支持,统筹和放大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价值;加快绿色金融一揽子工具在动力电池产业链的创新应用,以产融创新结合为产业链赋能;加大汽车金融在消费、使用、服务等环节的推广力度,进一步释放消费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在《关于加快实现节能减排战略目标 促进社会和谐 鼓励小型电动车发展的建议》提出:确立小型电动车产品标准;制定以降低能耗为导向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给予小型电动车税费优惠;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凸显小型电动车优势。

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在《关于大力推动氢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能源和动力转型升级的建议》提出:政府引导加大氢燃料电池基础科研投入,突破核心材料和关键部件的技术瓶颈,促进产品国产化;鼓励、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氢能示范应用,鼓励地方政府创新激励方式,推动大规模产业集群的形成;通过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能源企业牵头建立稳定、便利、低成本的氢能供应体系;完善标准法规建设,加快氢气纳入能源管理体系后的管理细则制定;制定国家级顶层氢能规划,合理规划加氢站,制定长期稳定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汽车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在《取消NEV正积分结转限制,推动新能源汽车加速发展》中建议:取消对NEV正积分结转的相关条件限制,以提高传统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积极性。

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汽车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在《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再制造再利用,促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中建议: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高价值零部件延长在役寿命工程,将再制造归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政策允许整车制造企业回收低续航新能源汽车,经升级改造后视同新车销售;允许回收铝合金及复合材料车身以及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纳入再制造再回收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汽车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在《制定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促进汽车产业协调发展》建议:打通乘用车和商用车的积分,将轻型商用车(N1类)与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基本为M1类车)相融合,统筹制定为轻型汽车双积分管理办法。

全国人大代表,小康汽车董事长张兴海在《关于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建议》提出,在税收上支持: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和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延长至2025年;在技术研发上支持:培育电动化和智能化核心技术;在市场端支持:建议国家出台统一政策,要求各地方在限行限购、共享、路权等方面,应对所有符合我国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一视同仁;在二手车市场支持:打通新能源二手车流通环节。

全国人大代表,江淮汽车重型车公司副总周福庚建议:出台运营类政策指导文件和置换补贴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扩大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范围,降低新能源汽车制造成本,优化新能源汽车市场供给;进一步明确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目标;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高速公路新能源汽车通行费全免或减半收取、降低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等;完善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检验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合众新能源创始人兼董事长方运舟在《关于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一揽子支持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稳定健康发展的建议》中提出,大力推进对公市场使用新能源汽车;放开城市新能源汽车限购指标;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拓展农村市场;积极推进路权、电价、停车、高速收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延长国补政策退坡时间,加快资金结算;给予金融、税费及资金支持;给予新能源汽车企业专项研发资金支持,助力技术升级。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在议案建议中提出,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发展低速电动车产业;广泛听取企业及行业协会意见,科学制品产品标准;支持创新转型,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交叉持股等,培育具有强大资源整合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的骨干整车企业;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特别是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在低速电动车上的率先应用。

全国人大代表,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在《加快推进绿色配送,提升城区物流效率》中建议:加快推进城区配送企业燃油车更换为新能源车的比例;加强城区周边物流园区建设,形成规模效应,集约化配送;加快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放宽新能源车辆的路权限制;加快推动“最后100米”无人配送常态化运营,实现无接触交付验收。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工商联主席、海马集团董事长景柱在《关于大力推广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提案》中建议,取消对插混汽车的政策歧视,在双积分政策、路权、准购权、政府用车采购等方面,给予插混汽车与纯电动汽车相同的待遇;保持免征购置税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提供政策导向支持与执行保障,鼓励插混汽车用于共享出行和网约车;打破地方保护,取消部分城市设置的地方新能源汽车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目录;鼓励并促进大众消费,对发动机排量小于1.5L的插混汽车免征消费税。

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董事长兼首席运营官曾毓群在《全力推进工程机械和重卡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 打赢蓝天保卫战形成全球产业高地的提案》中建议:开展示范工程加速推广应用;建立相关标准法规引导技术发展;巩固我国核心零部件的领先地位;制定政策鼓励商业模式创新,从而引导产业快速发展,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

民建中央在《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提案》中建议: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顶层设计;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加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研发;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商业化发展。

关键词:汽车消费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在《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建议》中提出要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减轻汽车消费总体税负,改善汽车消费环境,拓展消费渠道。具体措施如:适当增加汽车限购地区的号牌配额、取消限购限行、放宽购车条件和牌照限制、推迟国六实施时间、减免路桥费、优化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加快放开皮卡进城的速度;加大汽车下乡支持力度,对农村老百姓购车实行特定的补贴或优惠政策;降低新能源、二手汽车首付比例、按揭利率等。

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与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在联名提交的《关于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建议》提出: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比例为50:50的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将调整后的车辆购置税地方财政收入,以适当比例用于汽车企业新技术研发以及促进汽车消费。

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在《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并实现中央与地方共享》建议: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由目前的生产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并建议中央与地方“五五共享”。

全国人大代表,小康汽车董事长张兴海在《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扩大内需的建议》提出,国家层面对小于或等于1.5升排量的汽车,减免购置税,并减免贷款购车利息。

关键词:智能网联

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在《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建议》中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选择整体环境较好的区域,建设高度自动驾驶先行示范区,并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在示范区内试点突破法律法规限制,允许高度自动驾驶车辆上高速、高架道路进行测试及示范应用,在特定区域率先试点无安全员的自动驾驶载人、载货商业化应用;依托国家2020 年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从5G新型基础设施、智能网联汽车、智慧交通系统等方面入手,加快构建智能汽车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培育相关的创新链和产业链。

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在《关于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 实现汽车消费信息整合升级的建议》提出:打通电子化流程,节约社会资源;搭建大数据平台,减轻企业与消费者负担,包括政府加快大数据中心建设进程,并采取多证合一的形式改变过去纸质证书繁多的情况,以综合性二维码或其他可识别的电子凭证,代替纸质证书。

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在《关于当前汽车社会下建立机动车智能检测体系的建议》中提出:完善道路安全法相关法规检测要求,细化汽车检测标准及档期;政策推动机动车检测技术向智能化、大数据方向发展,全面提升机动车检测效率;推动建立机动车智能检测体系,完善数据共享和使用机制,解决车检难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汽车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在《大力推动发展中国方案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抢占全球竞争制高点》建议:以智能网联操作系统顶层设计为指引,国家级创新中心组织各方共同组建市场化运营创新主体,以行业需求为牵引,聚集交叉行业人才,发力融合创新领域并加快输出市场竞争力产品;设立国家专项经费,支持中国方案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产业化;依托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政策与标准指导,在中国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内形成操作系统发展战略、标准体系等共识,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规模化产业应用,加快更新迭代,丰富应用生态。

全国政协委员,北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在《以汽车为新型基础设施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中建议:革新汽车产业顶层设计思路,加大对新型汽车产业的支持;联合高科技企业、汽车企业共同建设城市大脑;引导的同时监管智能共享汽车发展;引导跨产业合作,规范跨产业数据应用。

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李彦宏在《关于加快推进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交通强国战略落地的提案》中建议:国家应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各地政府加大探索和投入,一方面加强探索城市智能交通运营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另一方面则要加快交通路网车路协同智能化改造。除此之外,还要建设全国性的新一代智能交通治理平台,加快形成安全可靠的现代化交通治理体系。

民革中央在《关于加快车规级芯片研发,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与储能发展的提案》中建议:集中力量支持技术路线明确的芯片研发项目,将车规级芯片技术突破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专项计划重点研究任务;引导相关企业加强应用支撑,车规级芯片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实际应用在市场竞争中成熟完善;加强创新能力和人才队伍的培养,国家应加大吸纳产业顶尖人才的力度。;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力求在知识产权的获取、归属、分配、转移等方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国家利益,符合国际规则和惯例。

关键词:中国品牌向上

全国人大代表,长安汽车总裁朱华荣在《关于当前世界经济环境下,快速提升中国品牌汽车品牌力、拉动中国经济的建议》中提出,倡导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公众人物,优先使用、购买中国品牌汽车;大型活动或国家行为层面,更多展现中国汽车品牌形象;通过重量级媒体引导,助力中国汽车品牌向上。

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在《关于加大“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汽车“走出去”支持力度的建议》提出:制定中国汽车“走出去”国家战略,推动汽车强国建设;引导新能源汽车出口新增长点,强化对出口企业的管理;建立汽车质量品牌评价体系,加强品牌培育;搭建“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护航企业“出海”;优化跨境金融政策支持,加大对汽车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权益保障机制,保护中国汽车企业利益。

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汽车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在《加强中国汽车新标准建设,推动汽车产业全球化发展》建议:国家统筹针对全球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汽车标准体系与共性技术壁垒进行研究,建立中国汽车的技术新标准,助力中国汽车核心技术实力的进一步突破、升级,促进中国汽车产业的全球化发展。

关键词:交通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在《关于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逐步开放城市限购限行的建议》提出, 在新基建的推动下,特别是5G及大数据中心建设会大幅提速,将互联网路况数据与交通管理数据融合,就能实现对人、车、路、交通设施、交通状况的透彻感知;同时可通过划定电子区域,对拥堵区域进行动态管理,增加高峰时段进入成本,通过市场化的方式逐步取代限行;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算法对城市停车进行动态疏导和定价调节管理;同时通过增加小区立体停车库改造及构建共享平台,来化解停车难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在《适度放开“禁限摩”,科学规划城市摩托车行驶》中建议:试点部分城市恢复摩托车上牌及通行,制定摩托车相关交通管理办法;重新制定摩托车驾照考试等级,加强安全意识培训和营运摩托车的管理;鼓励摩托车相关企业在新能源暨摩托电动化方向加大研发力度,出台全国统一的电摩上牌政策。

关键词:区域产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在《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的建议》中提出: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优势的机遇,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效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小康汽车董事长张兴海在《关于唱好“双城记”,打造重庆万亿级汽车产业链,将成渝汽车打造为西部经济增长极的建议》中提出,加强顶层设计,打通区域联动,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汽车产业体系;以汽车产业为重要突破口,打造重庆万亿级汽车产业链,将成渝汽车打造为西部经济增长极,形成交通、能源、信息、城市一体化的区域优势与发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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